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 永川华新水泥厂安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 ZJZB-2024-12924 ),比选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永川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为 中 捷通信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永川分公司。
(2)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23万元(含税)。 (5)供货期及交货地点: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之内交货至比选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 (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7)质量标准:达到行业标准及比选人规定标准,质量验收合格。
(1)采购内容:永川华新水泥厂安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内容主要包含了新建厂区进出口门禁及14台大门监控等。 (2)分包划分情况:不划分。
(3)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为:
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1 | 盒式交换机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 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 设置最高参选限价, 最高参选限价为230000.00元(含税) ,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 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 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主体资格证件扫描件。
(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 的同一项目比选。
(3)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比选。
(4)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代理商参选: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 1)参选产品制造商参选,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格式自拟。 2)代理商参选,须提供制造商授权文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注: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加参选或制造商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同时参与参选,均否决其参选。
(6)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门禁设备或交换机等)业绩证明材料,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2万元。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1)合同乙方为参选人或参选产品制造商的合同业绩均认可;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 否则一律不认可,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时间为准。
2)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双方或其下属分公司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评选委员会有权在国家 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则该发票不予认可。
如需检查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7)购买保险要求:参选人必须为本项目团队人员购买或承诺必须在合同签订前购买相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200万元/人)或不低于相同 保障的安全生产责任险,并提供购买相应保险的证明材料或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4月1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4月1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4月1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近两年(自2022年4月18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 任事故的;
(9)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3)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 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 。 2.4参选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参选人为代理商的]: / 。
2.5参选人须提供绿色低碳采购承诺书,承诺的内容包括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 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且不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并在供应 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提供《植物检疫证书》。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4月12日8时30分至2024年4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参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为线上获取。
登录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 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 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 比选文件不收取费用。
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 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样品种类、规格、数量: / 。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 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 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010 56107929 /010 5610788 0 服务邮箱: 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 ( CA 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永川分公司 地 址: 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588号
联 系 人: 杨老师
电 话: 17323448759 电子邮件: 17323448759@189.cn
比选代理机构: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B栋804室 联 系 人: 罗阳
电 话: 13658484462 电子邮件: luoyang.gyl@chinaccs.cn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 3110910043850035138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盖章)
2024 年 4 月 11 日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 永川华新水泥厂安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 ZJZB-2024-12924 ),比选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永川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为 中 捷通信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永川分公司。
(2)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23万元(含税)。 (5)供货期及交货地点: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之内交货至比选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 (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7)质量标准:达到行业标准及比选人规定标准,质量验收合格。
(1)采购内容:永川华新水泥厂安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内容主要包含了新建厂区进出口门禁及14台大门监控等。 (2)分包划分情况:不划分。
(3)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为:
序号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1 盒式交换机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 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 设置最高参选限价, 最高参选限价为230000.00元(含税) ,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 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 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主体资格证件扫描件。
(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 的同一项目比选。
(3)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比选。
(4)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代理商参选: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 1)参选产品制造商参选,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格式自拟。 2)代理商参选,须提供制造商授权文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注: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加参选或制造商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同时参与参选,均否决其参选。
(6)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门禁设备或交换机等)业绩证明材料,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2万元。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1)合同乙方为参选人或参选产品制造商的合同业绩均认可;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 否则一律不认可,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时间为准。
2)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双方或其下属分公司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评选委员会有权在国家 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则该发票不予认可。
如需检查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7)购买保险要求:参选人必须为本项目团队人员购买或承诺必须在合同签订前购买相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200万元/人)或不低于相同 保障的安全生产责任险,并提供购买相应保险的证明材料或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4月1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4月1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4月1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近两年(自2022年4月18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 任事故的;
(9)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3)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 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 。 2.4参选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参选人为代理商的]: / 。
2.5参选人须提供绿色低碳采购承诺书,承诺的内容包括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 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且不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并在供应 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提供《植物检疫证书》。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4月12日8时30分至2024年4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参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为线上获取。
登录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 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 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 比选文件不收取费用。
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 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样品种类、规格、数量: / 。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 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 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010 56107929 /010 5610788 0 服务邮箱: 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 ( CA 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永川分公司 地 址: 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588号
联 系 人: 杨老师
电 话: 17323448759 电子邮件: 17323448759@189.cn
比选代理机构: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B栋804室 联 系 人: 罗阳
电 话: 13658484462 电子邮件: luoyang.gyl@chinaccs.cn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 3110910043850035138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盖章)
2024 年 4 月 11 日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 永川华新水泥厂安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 ZJZB-2024-12924 ),比选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永川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为 中 捷通信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永川分公司。
(2)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23万元(含税)。 (5)供货期及交货地点: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之内交货至比选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 (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7)质量标准:达到行业标准及比选人规定标准,质量验收合格。
(1)采购内容:永川华新水泥厂安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内容主要包含了新建厂区进出口门禁及14台大门监控等。 (2)分包划分情况:不划分。
(3)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为:
序号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1 盒式交换机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 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 设置最高参选限价, 最高参选限价为230000.00元(含税) ,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 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 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主体资格证件扫描件。
(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 的同一项目比选。
(3)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比选。
(4)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代理商参选: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 1)参选产品制造商参选,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格式自拟。 2)代理商参选,须提供制造商授权文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注: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加参选或制造商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同时参与参选,均否决其参选。
(6)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门禁设备或交换机等)业绩证明材料,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2万元。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1)合同乙方为参选人或参选产品制造商的合同业绩均认可;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 否则一律不认可,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时间为准。
2)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双方或其下属分公司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评选委员会有权在国家 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则该发票不予认可。
如需检查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7)购买保险要求:参选人必须为本项目团队人员购买或承诺必须在合同签订前购买相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200万元/人)或不低于相同 保障的安全生产责任险,并提供购买相应保险的证明材料或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4月1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4月1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4月1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近两年(自2022年4月18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 任事故的;
(9)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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